近日,生态环境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和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》。
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23年7月1日起,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,禁止生产、进口、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。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,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;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;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。
二、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(即RDE试验)报告结果为“仅监测”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,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,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。
三、汽车生产、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,应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有关规定,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,确保实际生产、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。
知识拓展:
国六是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,国六排放标准共有两个阶段,分别是国六a阶段和国六b阶段,国六a阶段标准在2020年7月1日开始执行,国六b阶段标准在2023年7月1日开始执行。
国六a阶段标准会相对宽松一些,国六b阶段标准是是史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:
国六a阶段要求一氧化碳的排放量不能超过700mg/km,国六b要求500mg/km;
非甲烷碳氢化合物上,国六a要求含量不能超过68mg/km,国六b是35mg/km;
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国六a要求不能超过60mg/km,国六b不能超过35mg/km;
PM细颗粒物的排放量国六a不能超过4.5mg/km,国六b不能超过3mg/km。